驾驶员安全驾驶规范之二
6.停车安全操作
(1)车辆停驶,应在驶入停车位置前减速缓行。停妥后,按"熄火顺序"操作,即1.挂入空档;2.拉紧手制动器;3.关闭电门;4.抬高离合器踏板;5.抬脚离开脚制动踏板。
注意事项:应避免排档放入空档,猛抬脚离合器踏板使车辆往前冲或忘记拉紧手制动器使车辆向前溜、向后溜,造成事故。
(2)坡道停车必须踏住脚制动,拉紧手制动。如要离开驾驶室,应关闭电源总开关。上坡停车变速器应挂入低速档,下坡停车应挂入倒车挡,并下车在驱轮上垫上障碍物(三角木、三角铁、硬砖头等),防止车辆溜动。
7.行径人行横道的安全操作
(1)驾驶员驾车行径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如果遇上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理应停车让行;行至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主动避让。
(2)路口处,机动车不能在人行横道上掉头。
8.交会车的安全操作
交会车时,驾驶员必须做到:
(1)会车前应看清来车的车型、载装情况和道路情况,适当降低车速,选择合当的会车点停靠右行驶。会车时应尽量放宽横距,如横距过小,应做到“礼让三先”(让先、先慢、先停),如路面狭窄,不能与非机动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时,则严禁超越非机动车来交会车,切记“三点”一线。
(2)在与对方行驶或停驶车辆(例如公交站、货车正在装卸货物、的士正在上落等)交会车时,以及绕越同方向停驶车辆时,应注意车前、尾后的动态,防止驾驶员突然开门和行人、自行车突然窜出。